西西人体扒开下部试看120秒_青草青在线视频在线观看_很黄很湿18以免费视频_无码夫の前で人妻を犯す喷水

熱電集團

威海熱電集團供熱收費文件匯編

發(fā)布時間:

2025-02-25 15:52

附件

威海熱電集團供熱收費文件匯編

關于調整居民集中供暖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

文價工發(fā)[2013]15號

 

各供熱經營單位、有關企業(yè):

為了緩解我市供熱價格與供熱成本倒掛的壓力,維持供熱企業(yè)的正常生產經營,本著兼顧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利益的原則,經市政府研究決定,適度調整居民集中供暖等價格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供暖價格:居民(包括黨政事業(yè)單位、中小學校、幼兒園及敬老院、社會福利院、老年公寓、老年活動室等非盈利性社會福利機構,下同)集中供暖價格由套內主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調整為23元;非居民采暖價格由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6元調整為30元。

采用循環(huán)水供暖方式,實行按熱量表計費的,終端用戶居民釆暖每吉焦52元,非居民采暖每吉焦68元。供應物業(yè)公司中轉用于居民采暖每吉焦49元,非居民采暖每吉焦64元。

二、熱汽價格:居民采暖用汽每噸120元。非居民采暖及工商業(yè)用汽價格與市場煤炭價格變動實行聯(lián)動機制,價格暫按每噸184元執(zhí)行(《文登市煤炭熱汽價格聯(lián)動暫行辦法》見附件)。

三、供熱時間:每個供熱期供熱時間為135天,具體時間為:11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,供熱起止時間視天氣情況適當提前或延后。

四、供暖質量標準:在用戶房屋正常保溫情況下,室內溫度應不低于16度。屬于用戶自身原因造成的室內溫度低,責任自負。由于總的供暖系統(tǒng)原因造成用戶室內溫度達不到16度,或由于供熱設備原因造成停暖時間超出24小時的,或總供熱時間達不到規(guī)定135天標準的,按實際少供時間相應扣減供熱費用。臨時停暖時間在24小時以內的不退供熱費。

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6日起執(zhí)行。

附件:文登市煤炭熱汽價格聯(lián)動暫行辦法

 

文登市物價局

2013年10月16日

關于2007—2008年度城市集中供熱有關事宜的通知

榮政發(fā)〔2007〕42號

各鎮(zhèn)人民政府,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、石島管理區(qū)管委會,各街道辦事處,市政府各部門、單位,上級駐榮各單位,有關重點企業(yè):

為及早做好2007-2008年度城市集中供熱準備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供熱時間。本供熱期供熱時間仍為4個月,具體時間為:2007年11月25日至2008年3月25日。供熱起始和終止時間,將視天氣情況適當提前或延后。

二、收費標準。考慮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煤炭大幅漲價后供熱企業(yè)成本急劇增加的實際,本供熱年度供熱收費價格為:居民住宅仍執(zhí)行上年度標準,即22.5元/平方米(按受熱面積計算),公用建筑(系指辦公及其他非居民住宅)調整為25元/平方米(按建筑面積計算);采用地暖、非地暖混合方式取暖的用戶,其地暖部分按安裝地暖房間凈面積(以安裝地暖房間內墻為邊界的地面面積)30元/平方米收取,非地暖部分按22.5元/平方米收取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用汽結算價格由75元/噸調整為84元/噸。

三、繳費辦法。為使供熱單位有充足的資金提前采購燃料,做好供熱各項準備工作,各用熱單位和個人要積極籌措資金,確保及時把本年度應交熱費及往年欠費一次性繳納給供熱經營單位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、少交或緩交。具體辦法為:

凡去年由單位負責統(tǒng)一交費用熱的,今年仍由職工所在單位將熱費統(tǒng)一收齊后交到供熱經營單位辦理供熱手續(xù)(此種情況個人交費不受理);由市財政統(tǒng)一負擔的機關事業(yè)單位的公用熱費,財政部門要及早編制計劃,列入當年財政預算,按時撥付給供熱經營單位。截止今年11月25日供熱開始后,已申請用熱而未交齊熱費的單位和個人,每超過一天加收1‰滯納金,直至繳清費用為止;到12月1日仍未交齊熱費的,供熱單位有權停止供熱;凡往年所欠熱費至今年11月25日前仍未補交的,本供熱期將不再供熱。

四、簽訂合同。本供熱期需要集中供熱的單位和個人,都要與供熱經營單位簽訂供熱合同 ,以合同的形式明確供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

五、職責要求。城市冬季集中供熱涉及千家萬戶,直接影響到廣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,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密配合,將其作為一項民心工程來抓。在供熱期內,作為供熱主管部門的市建設局要加強對各供熱企業(yè)的檢查指導,供電、供汽、供水部門要切實做好供熱用電、用汽、用水保障工作,確保供熱水溫達到要求;當市民采暖用汽與工業(yè)及經營用汽發(fā)生矛盾時,必須壓縮工業(yè)及經營用汽以確保居民采暖用汽需要,并與供熱經營單位簽訂合同,明確雙方的責、權、利。供熱期間供熱經營單位的用水按居民用水價格結算;環(huán)保部門免收供熱期間的排污費。供熱經營單位要抓緊搞好設備檢修,提前半個月進行熱網沖洗、冷運、調試,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,努力節(jié)能挖潛,認真搞好優(yōu)質服務,保證供熱時間和質量。各用戶要緊密配合供熱經營單位做好供熱管路檢修工作,確保正常用熱。

 

 

 

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關于調整市區(qū)供熱價格的通知

煙價(2015)94號

各區(qū)物價局,各供熱企業(yè):

為有效調控供熱價格,惠及民生,根據供熱企業(yè)成本和煤炭市場價格變化等情況,經市政府同意,確定適當調整市區(qū)供熱價格,現(xiàn)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
一、市區(qū)居民供熱價格由現(xiàn)行的 24.50 元/m2 調整為 23.00 元/m2。

二、市區(qū)非居民供熱價格由現(xiàn)行的 36.00 元/m2 調整為 34.50元/m2。

三、計量供熱價格,居民基本熱價由現(xiàn)行的 7.35 元/m2 調整為 6.90 元/m2,計量熱價由現(xiàn)行的 44.55 元/吉焦調整為 41.82 元/吉焦;非居民計量熱價由現(xiàn)行的 98.20 元/吉焦調整為 89.61 元/吉焦。

四、市區(qū)供熱價格調整后,2015 供熱年度(當年 5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,下同)多繳的供熱費,原則上在 2016 供熱年度供熱期繳費時予以抵扣,多繳供熱費的利息(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息)由供熱企業(yè)承擔。供熱報停等特殊情況的退費事宜,由用戶與供熱企業(yè)協(xié)商解決。

五、供熱計費面積為建筑面積,供熱起止日期為每年 11月 16日至次年 3 月 31日。

六、本通知自 2015 供熱年度起執(zhí)行,有效期至 2018 供熱年度結束止。煙價(2008)84 號、煙價(2012)115 號文件同時廢止。

 

煙臺市物價局

2015年 12月3日

 

 

 

關于調整市區(qū)非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

威發(fā)改發(fā)[2021]353號

威海熱電集團有限公司:

今年以來,國內煤炭市場價格持續(xù)攀升,供熱面臨嚴峻形勢。為確保集中供熱正常安全平穩(wěn)運行,根據《山東省供熱條例》《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》《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》《山東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1-2022年供熱季供熱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發(fā)改價[2021]878號)有關規(guī)定,經市政府研究同意,決定按照政府、企業(yè)、用戶合理負擔的原則.適當調整市區(qū)(包括環(huán)翠區(qū)、國家級開發(fā)區(qū))非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按面積計費價格。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積計費,價格為33.90元/平方米。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積和層高系數計收供熱費,即供熱費=供熱價格×建筑面積×(實際層高÷3)。

二、按熱量計費價格。

(一)單一制熱價。供熱費按用熱量計收,價格為77.5元/吉焦。

(二)兩部制熱價。供熱費=基本供熱費+計量供熱費=基本熱價×建筑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。其中,基本熱價為10.17元/平方米,計量熱價為54.25元/吉焦(0.1953元/千瓦時),建筑面積不計算層高系數。

(三)實行按熱量計費的非居民用戶在供暖期開始前,按面積計費額(不計算層高系數)一次性預交供熱費。供暖期結束后,按用熱量據實結算,實行多退少補,用戶(不含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用戶)補交額最多不超過用戶預交供熱費的10%。

三、供熱企業(yè)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,深入節(jié)能挖潛,切實降低供熱成本,提升服務質量。

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11月9日,原威海市物價局《關于對超標準層高用戶供熱收費有關問題的批復》(威價管[2005]119號)同時廢止?,F(xiàn)行規(guī)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,未盡事宜按《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 

 

威海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威海市財政局

威海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11月10日

關于調整非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

威文發(fā)改發(fā)[2021]94號

各熱電企業(yè):

今年以來,國內煤炭市場價格持續(xù)攀升,供熱面臨嚴峻形勢。為確保集中供熱正常安全平穩(wěn)運行,根據《山東省供熱條例》《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》《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》《山東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1-2022年供熱季供熱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發(fā)改價格[2021]878號)有關規(guī)定,經區(qū)政府研究同意,決定按照政府、企業(yè)、用戶合理負擔的原則,適當調整非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按面積計費價格。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積計費,價格為33.90元/平方米。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積和層高系數計收供熱費,即供熱費=供熱價格×建筑面積×(實際層高÷3)。

二、按熱量計費價格。

(一)單一制熱價。供熱費按用熱量計收,價格為77.5元/吉焦。

(二)兩部制熱價。供熱費=基本供熱費+計量供熱費=基本熱價×建筑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。其中,基本熱價為10.17元/平方米,計量熱價為54.25元/吉焦(0.1953元/千瓦時),建筑面積不計算層高系數。

(三)實行按熱量計費的非居民用戶在供暖期開始前,按面積計費額(不計算層高系數)一次性預交供熱費。供暖期結束后,按用熱量據實結算,實行多退少補,用戶(不含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用戶)補交額最多不超過用戶預交供熱費的10%。

三、供熱企業(yè)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,深入節(jié)能挖潛,切實降低供熱成本,提升服務質量。

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2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1日?,F(xiàn)行規(guī)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,未盡事宜按《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威海市文登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11月12日

 

關于調整冬季非居民供熱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(榮發(fā)改價格[2021]27號)

各供熱企業(yè):

為緩解供熱企業(yè)因煤炭上漲帶來的生產經營壓力,確保廣大群眾冬季有序采暖、穩(wěn)定用熱,根據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2021迎峰度冬能源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魯政辦發(fā)明電[2021]14號)和省發(fā)改委《關于2021-2022年供熱季供熱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發(fā)改價格[2021]878號)要求,經市政府同意,決定調整冬季非居民供熱價格政策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按面積計費價格。

非居民供熱按建筑面積計費,供熱價格調整為33.90元/平方米。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積和層高系數計收供熱費,即供熱費=供熱價格×建筑面積×(實際層高÷3)。

二、按熱量計費價格。

1、單一制熱價。供熱費按用熱量計收,價格調整為77.5元/吉焦(0.279元/千瓦時)。

2、兩部制熱價。供熱費=基本供熱費+計量供熱費=基本熱價×建筑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。其中,基本熱價調整為10.17元/平方米,計量熱價調整為54.25元/吉焦(0.1953元/千瓦時),建筑面積不計算層高系數。

3、實行按熱量計費的非居民用戶在供暖期開始前,按面積計費額(不計算層高系數)一次性預交供熱費。供暖期結束后,按用熱量據實結算,實行多退少補,用戶(不含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用戶)補交額最多不超過用戶預交供熱費的10%。

三、其他事宜

調整后的價格自2021-2022年供暖期開始執(zhí)行。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。

榮成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

榮成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局

榮成市財政局

2021年11月10日

關于明確集中供熱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

威價管發(fā)[2004]152號 

各供熱經營單位:

針對我市集中供熱收費出現(xiàn)的具體情況,現(xiàn)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
一、閣樓的收費辦法

1.安裝使用散熱器的閣樓,按收費系數收取供熱費。即供熱費=閣樓的平均層高÷該樓標準層層高×供熱價格×閣樓使用面積。

2.對不使用散熱器的閣樓,不收取供熱費。

二、陽臺的收費辦法

1.現(xiàn)未封閉陽臺,不收取供熱費。

2.未安裝散熱器的封閉陽臺,現(xiàn)與房間之間無隔斷門的,按陽臺使用面積的100%收取供熱費。

3.未安裝散熱器的封閉陽臺,現(xiàn)與房間之間隔斷門屬原設計的,按陽臺使用面積的50%收取供熱費;現(xiàn)與房間之間隔斷門屬用戶私自安裝的,按陽臺使用面積的100%收取供熱費。

4.安裝散熱器的封閉陽臺按陽臺使用面積的100%收取供熱費。

三、躍層住宅的收費辦法

對躍層住宅中不使用散熱器的樓層,按使用面積的50%收取供熱費。

四、換熱器的收費辦法

經供熱經營單位允許安裝換熱器的用戶,初裝時按每個換熱器200元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,每個換熱器每供熱期收取100元的供熱費。

五、儲藏室(草廈)、車庫等的收費辦法

安裝散熱器的儲藏室(草廈)、車庫等,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5元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,按建筑面積收取供熱費。

六、本通知自2004-2005年供熱期起執(zhí)行。目前實際收費與本通知有出入的,可待明年供熱期收費時一并調整。

 

二○○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 

關于明確集中供暖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

文價工發(fā)[2007]33號

 

各供熱經營單位:

針對我市集中供熱收費出現(xiàn)的具體情況,經研究,現(xiàn)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
一、陽臺收費:未封閉陽臺,不收取供熱費。鑒于確權時,非封閉陽臺按50%面積計入套內主房建筑面積,因此在收取用戶供暖費時應予以扣除。該類用戶供熱費=供熱價格×(套內主房建筑面積-非封閉陽臺面積的 50%)。

二、閣樓的收費辦法:住宅帶外閣樓(含外樓梯型別墅)的收費辦法:安裝并使用散熱器的,按閣樓套內主房建筑面積收費。對不使用散熱器的閣樓,不收取供熱費。

住宅帶內閣樓(含內樓梯型別墅)的收費辦法:內閣樓安裝散熱器的按閣樓套內主房建筑面積收取供熱費,未安裝散熱器的按閣樓(或上一層)套內建筑面積的50%收取供熱費。

三、超標準層高用戶的收費:對超標準層高用戶應積極推行按熱量計費。對按面積計費用戶,建筑層高3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積和層高系數計收供熱費,即供熱費=供熱價格×(實際層高÷3米)。

四、換熱器的收費辦法:經供熱經營單位允許安裝換熱器的用戶,初裝時按每個換熱器收取200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,每個換熱器每個供熱期收取的供熱費調整為100元。

五、過管費的收費標準:未實行單戶控制的用戶申請停止用熱,拆除、封堵及重新申請安裝供熱設施,均應征得供熱經營單位同意,并在供熱經營單位的監(jiān)督下進行,費用由用戶自理。拆除、封堵期間用戶每個供熱期按應繳納的過管熱費調整為10%。

本通知自2007年冬季供暖之日起執(zhí)行,以前規(guī)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。

文登市物價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2007年11月15日

 

 

關于對熱計量用戶實行兩部制供熱價格的通知

文價工發(fā)〔2017〕11號

        根據《山東省供熱條例》和《山東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價格管理的通知》(魯價格一發(fā)〔2014〕120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我區(qū)實際,現(xiàn)對熱計量用戶實行兩部制供熱價格,現(xiàn)提出如下意見:
        一、用戶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并按用熱量收費的,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。計算公式為:
        供熱費=基本供熱費+計量供熱費=基本熱價×收費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
        其中,基本熱價按面積計費價格的30%核算,居民用戶為每平方米6.9元,計量熱價為每吉焦36.4元(每千瓦時0.1310元)。非居民用戶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9元,計量熱價為每吉焦47.6元(每千瓦時0.1714元)。居民用戶收費面積為套內主房建筑面積,非居民用戶收費面積為建筑面積(不計算層高系數)。 
        二、實行兩部制熱價的熱用戶在供暖期開始前,按面積計費額一次性預交供熱費。供暖期結束后,居民熱用戶按熱計費額低于按面積計費額的部分退還給用戶,高于按面積計費額的不再補交;非居民熱用戶按兩部制熱價據實結算,實行多退少補,但補交額最多不超過用戶預交供熱費的10%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供熱設施具備分戶關閉條件,用戶要求暫?;蛘呋謴凸岬模崞髽I(yè)不得收取任何費用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本通知自2017—2018年供熱期起執(zhí)行,有效期三年,威海市文登區(qū)物價局文價工發(fā)〔2013〕18號同時停止執(zhí)行。 

威海市文登區(qū)物價局

威海市文登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 2017年9月19日 

 

關于明確集中供熱價格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

威文發(fā)改發(fā)字[2019]118號

 

各供熱經營單位:

根據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《威海市供熱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為規(guī)范集中供暖價格行為,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,現(xiàn)對居民集中供暖價格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
一、供熱性質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房屋用途確定,居民供暖價格范圍為:居民采暖用熱、學校教學設施和學生生活服務設施用熱、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場所及非經營公益服務設施,養(yǎng)老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的生活服務設施用熱、城鄉(xiāng)居民住宅小區(qū)公共場所非經營性服務設施用熱。

二、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6日起執(zhí)行,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5日。原文登市物價局文價工發(fā)[2013]15號《關于調整居民集中供暖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。

 

威海市文登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局

2019年10月15日

 

 

 

 

關于市區(qū)生產經營用熱汽價格的通知

(威發(fā)改發(fā)[2024]346號)

有關經營企業(yè):

為做好政策銜接,減輕用戶負擔,經研究,決定繼續(xù)暫停市區(qū)(包括環(huán)翠區(qū)、國家級開發(fā)區(qū))生產經營用熱汽價格聯(lián)動,仍維持現(xiàn)行價格水平,具體標準為:0.7MPa(汽輪機出口表壓下同)熱汽每噸240元,1.1MPa熱汽每噸258元,1.3MPa熱汽每噸260.5元,2.4MPa熱汽每噸273.6元,各等級熱汽出口表壓不得低于上述標準。聯(lián)動暫停期間的煤炭到廠價格按聯(lián)動辦法規(guī)定繼續(xù)累計計算。

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(zhí)行,《威海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威海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 威海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關于調整市區(qū)生產經營用熱汽價格的通知》(威發(fā)改發(fā)[2021]350號)同時廢止。

 

 

 

 

威海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
威海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
威海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

2024年12月3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一頁

下一頁

上一頁

下一頁